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

王思想:劳教制度必须废除,不许换马甲

原文链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d491605010181fj.html

劳教制度必须废除,不许换马甲

——兼与马怀德商榷“警察抓人法院判”

劳教制度是什么?就是警察可以把你抓起来,然后未经审判就可以将你拘役数月甚至数年。如此明目张胆侵犯人权的行为,居然能成为一种制度,堂而皇之地横行60年,至今不肯改悔。

2012年8月,“上访妈妈”唐慧被劳教。一位母亲,因对女儿被强奸案判罚太轻不满,依照宪法赋予的权利,依照中国特色的《信访条例》,行使自己的权利,居然就被判劳教一年半。 如此疯狂的判罚,终于点燃了民众要求废除劳教制度的怒火。网络上废除劳教的呼声铺天盖地,就连一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新华网的调查也显示:86.7%认为应该废除劳教制度。

而专家,又到专家出场的时候了,他们声称:现在完全废除此项制度是不现实的。为什么不现实?专家含糊其辞。我来替专家说出理由:劳教制度是百姓的噩梦,是官员的武器,当前维稳压力这么大,自然不能取消。

首先,劳教制度是专门针对百姓的,大家想想,有几个官员被劳教过?同样的行为,比如,百姓找小姐,那叫嫖娼,要被罚款或劳教,而官员找小姐,那叫包二奶,充其量是生活作风问题。

其次,劳教是官员手中的武器。比如,某百姓跟某官员发生矛盾,百姓说咱打架解决。官员说:我打不过你,再说我也用不着打架,我让公安把你抓起来,劳教你两年。

既然是治民不治官,是官的武器,所以,他们当然不舍得废除劳教。先是提出“用教育矫治来替代劳教”,改个名字继续收拾百姓,这不完全是换汤不换药吗?然后又是“四城市试点劳教制度改革”,明明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应该立即纠正,试点有什么意义?其实就是想尽量拖延。想当年对公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八三严打的时候,那可是雷厉风行,没有半点犹豫。如今要收敛对民众的打击了,就要慢腾腾地试点了。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劳教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有一定的作用,目前存在还是必要的。但必须法制化”。请问马怀德教授,劳教制度维护了什么样的社会秩序?这个秩序是公平的还是不公平的?劳教本身就是非法的,你如何让它“法制化”?

马怀德还说:“在劳动教养的决定权的问题上,很多学者都提出劳教应该由法院来裁决,公安机关可以提出,法院裁决,最后由劳动教养执行机关来执行”。不知道这是马怀德借别人的名义说出自己的想法,还是真有糊涂专家提这种糊涂建议。我们来看,所谓劳教,是警察抓人警察判,严重违反《宪法》中有关保护公民身体自由的条款,也违反《刑法》精神。而一旦走一下“警察抓人法院判”这个过场,有可能导致非法的劳教变得准合法化。这是更坏的结果。

有人不解地问我:“警察抓人警察判”固然混蛋,“警察抓人法院判”也不行?我说,当然不行。大家不要以为“法院裁决”就是合法。一个公民,在接受法院裁决的时候,必须有辩护权,任何人有权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请问:所谓“警察抓人法院判”设计了辩护这一环节吗?假如允许公民请律师,一审,二审,上诉,那就跟法院判案完全一样了,哪里还存在什么“劳教”之说?

总之,劳教制度严重侵犯人权,引起公众强烈不满,同时也导致中国在国际上遭受谴责。本着忠党爱国、爱我中华、大国崛起、天朝独尊、万国来朝的精神,劳教制度必须彻底废除、尽快废除,绝不允许其换个马甲继续欺压百姓。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你的留言是我继续记录的动力。

废除劳教需要你的理解和支持,让更多人了解劳教,尊重人权,尊重法治,这是推动废除劳教的动因,公民的任形式的参与,包括你的任何点滴支持,都汇集成废除劳教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