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4日星期二

浦志强:一点点促进劳教制度废除


浦志强 一点点促进劳教制度废除

稿源:南方人物周刊  |  作者:实习记者 李玲利 发自北京
http://www.nfpeople.com/News-detail-item-3568.html

日期:2012-09-04

我觉得,政府想做一件事情,它总能找出程序来,很简单。废止一个东西,它开个会就废止了,也非常简单。前提是让它意识到有这样一种呼

作为著名的维权律师,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浦志强,对劳教制度有切肤之痛——90年代中期,他敬重的一位朋友,因为思想问题被劳教。在他看来,劳教制度被取消,社会秩序不会乱。“这(劳教)完全是一个弊政”。

    所以,他选择了一系列重庆劳教案,“针对跟言论自由、表达自由有关的”、如“一坨屎”方洪被劳教案、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发帖被劳教案、为其鼓与呼。下一步,他要做黄成城,因为约朋友到解放碑(重庆繁华闹市区)喝茶而被劳教。





    人物周刊:如果给劳教定一个性的话,你会怎么说?

    浦志强:我认为劳教是公安系统和地方政府当局在法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个措施。

    人物周刊:劳教制度对于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分别意味着什么?

    浦志强:劳教制度授予公安机关、劳教委和地方政府在法律之外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它看起来貌似有法律依据,但它是控制人们的思想、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现在,很多人上访被抓回去就劳教了。这种情形比较可怕。

    人物周刊:劳教对于被劳教者来说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浦志强:当然是侵权。中国的宪法第三十七条有规定,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人未经逮捕、审判都不能定罪,刑诉法也是这样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人物周刊:你曾说,要动员社会力量一点点地去促使劳教制度的废除,应该怎么样来做?

    浦志强:为什么选择重庆这样的事儿?因为重庆这样的事儿做得比较过火,比较极端,更能凸显劳教制度。你说我们所有的人,有几个没有发过微博?互联网不是一个奢侈品,如果在互联网上表达了对这个市委书记、县委书记、镇委书记的意见,就被劳教了……我觉得我选择这样的事儿去做,其实还是在言论自由的范围之内。

    我觉得一步一步去推动劳教制度的废除,这是大家都在关心的事情,不仅仅我一个人在做。我其实是按照我的这个职业,去做几件我认为合适的案件,来凸显劳动教养在压制言论、表达、侵犯人权方面的那种恶。

    然后,我需要让至少这十几个人,在我的干预和介入之下恢复自由,获得国家的赔偿和道歉。在这个过程中,我想时间表应该是在明年,也许国务院能够重新考虑这么一种呼声,解决这个问题。

    人物周刊:劳教如果取消了会对社会治安有影响吗?

    浦志强:没有影响。因为公安机关还有足够的权力来解决问题,拘留、逮捕,不能用劳教来限制人的自由,不能说,这个人我看着烦,就把他劳教关起来。看着烦,你只能忍着点。

    人物周刊:如果废除劳教对政府会有什么影响?

    浦志强:没有什么影响。劳教本身有一个巨大的利益,它是一个生产行为,这些人(被劳教者)是很廉价的劳动力。它(劳教所)有许多生产任务,它有许多订单。这不正常。

    人物周刊:劳教制度有没有一个法律依据?

    浦志强:它没有一个法律依据,所依据的法条本身,就是违反宪法的,也是违反上位法的。

    人物周刊:你对这个制度被废除乐观还是悲观?

    浦志强:我没有理由不乐观,一定就要废了,很快了。

    人物周刊:为什么?

    浦志强:直觉。我觉得政府想做一件事情,它总能找出程序来,很简单,废止一个东西,它开个会就废止了,也非常简单。前提是让他意识到有这样一种呼声。我觉得现在需要大家一起来关心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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